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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加压明责 推动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9-03-06 08:28:24 来源:抚宁信息

十二届市委第五轮联动巡察组向抚宁区委通报巡察情况后,抚宁区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十二届市委第五轮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推进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推动十二届市委第五轮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据了解,该区从区级和被巡察单位两个层次建立领导机构。区级层面,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抚宁区第十二届市委第五轮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区4个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巡察办,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谋划和系统推进,指导协调各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小组,分别由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和审计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整改事项的督导落实和审核把关。4个被巡察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和办事机构,根据反馈问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目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次专题调度会,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有序推进整改。

《方案》下发后,各被巡察单位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班子成员深刻剖析查摆,主动认领责任,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被巡察单位均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挂账整改、对账销号,按照“五看五不放过”要求,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做到真实整改、全面整改。

为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该区建立重大整改措施区级统一审核制度,各被巡察单位制定的重大整改措施由五个专项小组分别审核把关并督导落实。区委巡察办对整改工作进度、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编制、整改报告撰写、整改统计表填报、整改工作档案等,从内容和格式两方面制定了统一标准,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严格按标准落实整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