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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9 08:56:47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务实、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卢龙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李学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5年10月15日至18日,李学兴到某省风景区游玩,期间交通费、餐费等费用由某公司支付。2021年3月,李学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王建民公车私用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3月至2019年11月,王建民多次使用公车办理个人事务,且挪用食堂经费发放加班费共计1365元。2021年1月,王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昌黎县朱各庄镇里各庄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惠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20年11月,王惠才为其子操办结婚庆典,违规收受礼金16500元,且未如实向组织报备。2021年1月,王惠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卢龙县管理部原主任毛建良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毛建良违规从卢龙县建设局下属单位借用公车用于上下班等个人事务;2013年底,违规同意下属工作人员虚开2万元加油费,列支后用于抵付烟酒费用。2021年1月,毛建良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警示早处理,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结、从严处理、形成震慑,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