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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8 09:08:02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保持高压态势,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筑牢节日廉洁防线。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原副书记、局长张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5年10月14日至18日,张勇到某省2个景点旅游,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6592元均由卢龙某公司老板支付。2021年6月,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周岩收受辖区内某企业的礼金,共计10000元。2021年5月,周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

昌黎县融媒体中心工会主席冯立娜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21年6月,冯立娜为其孙女操办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共计9200元。2021年7月,冯立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站位不高、打折扣、搞变通,“四风”问题上心存侥幸,仍不收敛、不知止,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一些问题看似虽小,但性质恶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坚守,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锤炼自身作风,坚决抵制不良风气,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纠正不良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既有打“持久战”的信心,更要有打“攻坚战”的勇气,盯紧节日节点,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问责力度,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真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努力让党风政风更优良,让人民群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