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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问责”利器 倒逼“责任”落实 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林广树

发布时间:2016-09-08 09:10:22 来源:秦皇岛廉政网

发挥“问责”利器  倒逼“责任”落实

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林广树

2016年6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这是党中央从严治党发出的又一强烈信号,是向建党95周年献上的一份厚礼。通过学习《问责条例》,笔者内心受到很大触动,也思考了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想把《问责条例》融会贯通于实际工作之中,全面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必须做到“三个必须”。

一、必须认识问责的必要性。通过县委常委会、县纪委机关大讲堂集中学习和自己自学《问责条例》,深刻认识到《问责条例》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是实现“从严治党”的需要。责任,字典里的意思是一个人不得不做的事或一个人必须承当的事情。也就是说,责任是分内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就要承担领导责任,这是天经地义,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如老人古语“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十八大以来,在国家反腐风暴越来越强劲的势头下,党风政风得到为之好转,党心民心为之振奋。然而,一些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存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等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出台《问责条例》,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笔者认为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二是落实“两项法规”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可以说是两部法规的延伸和深化,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落实“两项法规”,就要以《问责条例》为抓手,实打实地以“问责”为利器,把责任拍实拍严,从而使“两项法规”得以真正的贯彻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三是规范“问责制度”的需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

二、必须突出责任落实。《问责条例》条例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主要问好三个方面的责任。一要问领导的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唱管党治党的“空城计”。不能领“职务”时都跃跃欲试、当仁不让,而发现干部有问题却不去管、不报告、不批评;等到干部被审查了还跟没事人儿似的,说“感到很惊讶”。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不忠诚!当年革命先烈前赴后继、不怕牺牲。今天我们的干部不需要天天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无非是为党的事业得罪点人,如果连这都担当不起,就更不要说“四个意识”了。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要问自己的责。在实际工作中和为人处事中,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扪心自问,时刻问问自己担责了吗,履责了吗?要日省三身,做到“三提醒三提高”:一提醒自己要提高思想修养,不忘记党的宗旨,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二提醒自己要提高工作能力,将问责条例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三提醒自己提高道德素养,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工作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职业道德的模范。三要问监督的责。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纪委责无旁贷,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如果不敢动真碰硬,失之于软,也一样难辞其咎,难逃“问责”的板子。

三、必须突出问责方式。问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问题和纪律问题,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一要学到深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执好纪问好责,就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列入专题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目前已组织常委会学习2次,机关大讲堂学习4次。二要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忠诚之心、担当之为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青龙着眼全面覆盖,组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问责条例活动,通过青龙时报、青龙电视台、青龙廉政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问责条例》内容,让问责的“紧箍咒”和“推进器”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明灯,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要问到痛处。青龙近年来坚定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不断从深度、广度、力度上探索问责的方式和方法,完善问责制度,真正使问责问到痛处问到点子上。在横向上实行“拼图法”,拓展“问责”广度。将防火、扶贫、暗访、“一问责八清理”四个问题版块划归至不同部门,明确“任务清单”,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纵向上实行“拔萝卜法”,挖掘“问责”深度。严格执行“一案四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有纪委、纪检组的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绝不姑息、放过一人。力量上实行“全员法”,增强“问责”力度。抽调全县25个乡镇纪委书记组成 6个互查组,深入全县100多个单位部门,进行不定期巡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问责”。2016年以来,连续下发四份通报进行问责,涉及各级干部100余人,充分发挥了问责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今后,青龙纪委将继续把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重点,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摆进去,充分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层层传导压力,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