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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9 11:00:46 来源:秦皇岛日报

2022年春节将至,为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务实、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司法局原四级调研员张文成违规滥发津贴问题。张文成在任市劳教所党委副书记、所长,主持党委工作期间,违规扩大该所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范围,累计违规发放执勤岗位津贴共计31.15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发放17.89万元。张文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张文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山海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股股长刘宏杰(非党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20年11月,刘宏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与家人赴外地旅游,费用共计6000元由该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刘宏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刘宏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昌黎县水务局滦河堤防维护所所长刘兴强公款支付个人车辆燃油费、餐费问题。2015年,刘兴强将修复滦河堤坝路面后剩余的6000元保证金用于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车辆燃油费、餐费。2021年11月,刘兴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龙王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弘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7月,金弘为其长子违规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合计4400元。金弘在组织调查核实前主动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2021年11月,金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自觉抵制“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同贯通“两个责任”,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压实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