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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媒说秦】昌黎县纪委监委 实施“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2022-06-07 15:42:33 来源:河北日报

近期,昌黎县马坨店乡白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闫某私自领取该村土地承包费存入个人账户、挪用救灾补助款,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昌黎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的成果之一。

去年以来,昌黎县纪委监委制定《“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试行)》,在划分协作区的基础上组建办案单元,6个监督检查室每个室分别联系2至3个乡镇、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联动全覆盖。在联合办案时,6个办案单元实行案件查办统一指导、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有效提升联合办案质效。

昌黎县纪委监委把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作为提升办案质效、锤炼干部的有效抓手,一方面,通过联合办案,整合办案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各展所长,提升办案质效;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复杂案件的查办,让他们有更多的实战机会,在实战中以干代训。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联合办案14件,6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