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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28 08:30:33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昌黎县龙家店镇武埝坨村原村委会主任燕贺成在危改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5年,燕贺成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为不符合条件村民燕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造成该村民领取国家危改补助款1.48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燕贺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卢龙县蛤泊镇白庄村村委会主任白贺艳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白贺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接受该村部分危房改造户给予的钱款共计1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白贺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危房改造户。

3.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副乡长邢连月工作失职问题。经查,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邢连月在任凉水河乡宣传委员,负责该乡扶贫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凉水河乡救军炮村在实施扶贫羊项目过程中发生按照全村常住人口平均分配扶贫羊、挪用财政扶贫资金、采取弄虚作假方法编制相关材料进行报账等问题。对此,邢连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邢连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有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胆大妄为、顶风违纪,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进程。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扶贫领域工作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决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总目标,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督察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县乡党委政府,细化至镇、街、村委,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注重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