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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02 17:07:2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管理处原处长王天学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问题。2017年3月,王天学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期间,同意该处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王天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王天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处长职务。

2.秦皇岛市海港区畜牧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秦宝林违规发放福利、在下属单位列支有关费用等问题。2013年,海港区畜牧局违规发放福利共计30.35万元,经时任局长秦宝林审批后在下属单位列支。2015年1月,经秦宝林批准,海港区畜牧局两次在其下属单位列支洗车费、职工加班餐费和招待餐费共计8207元。2019年5月,秦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3.秦皇岛关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企)经理刘海泉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5月31日晚,刘海泉驾驶公务用车到朋友家娱乐。2019年7月,刘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卢龙县公安局原政委孟祥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月,孟祥锐在其子举办婚礼时,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4800元。孟祥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孟祥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秦皇岛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张秋艳借公务考察之机到景点游玩问题。2017年11月,张秋艳赴外地考察学习期间,到景点游玩,并违规在司法局报销差旅补助费和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2019年3月,张秋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