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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22 10:19:51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1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按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原则,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议为切入点,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履行“两个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沟通、督导检查、文字综合、情况报送等工作。以局党组名义印发《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小虎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局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事业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

()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局党组坚持从共性问题入手,由点到面、延伸拓展,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并解决好,着力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坚持建章立制,注重基础建设、长远建设,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一核查整改。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29条问题,已整改完成28条,未完成整改1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海洋和渔业局成立于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局党组缺乏站在新时代高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高度,党的政治建设首位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对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站在新时代高标准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地位,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建工作责任制》等6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2020年班子成员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年度党建6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式管理。三是对各支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并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从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意识、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个方面,对下步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通过局党组的带动引领作用,各党支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举措实在具体,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强化,全系统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

 (2)针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会次数过多内容过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突出”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对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海洋、渔业、港航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有效促进局党组工作目标实现。三是对原有《局党组会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按照《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科学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标准,明确了市委、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有明确意见或指向的;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实施,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拨款的;经分管局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的;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建议不需报党组会审议的4项不再上党组会审议的事项。四是2020年以来,召开了十一次局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以及调整完善后的《局党组会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审议,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3)针对 “党组书记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局党组成员在理论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进一步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每天坚持读书看报不少于1小时。主持召开了“三农”主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带头进行交流研讨。督促局党组成员认真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论述的本质特性》,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强国”积分近20000分,市委组织部规定的“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时长达72学时。通过多种形式和系列内容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加全面、系统、深刻地把握,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理论素养,对全局各项工作的宏观把控上有了更加丰富的理论指导。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和《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论述的本质特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部撰写了心得体会,并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三是通过深入学习,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强化了对海洋、渔业、港航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水产渔业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指导,全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未出现任何疏漏和问题,渔港整治提升、休闲渔业发展大力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全面启动,理论之光照耀业务之树开花结果。

 (4)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我市涉海事务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精细化管理还有欠缺,解决涉海涉渔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尽管我局成立于2017年3月,但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始终按照“新官要理旧账”的原则,全力解决。多次督促北戴河新区、山海关区政府,加快推进七里海潟湖湿地生态修复和石河口至铁门关岸线整治修复2个未完工项目。目前,七里海潟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已经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植被绿化和木栈桥建设,预计2020年6月底前竣工。石河口至铁门关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由于西侧部分区段需避开军事管制区,东侧部分区段需协调解决开发区西姜庄村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导致工程延后。4月2日,我局党组向山海关区委下达《关于加快推进“蓝色海湾”项目的督办函》,要求山海关区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工并进行竣工验收;如需进行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尽快说明情况并报请市政府批准。二是结合“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当前发展形势,研究制定“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组建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 2021年上半年完成规划初稿。目前,正在开展课题组组建、专家咨询等工作。三是结合海洋、渔业、港航工作实际,局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论述的本质特性》文章,并结合分管工作撰写了心得体会,做到学深悟透。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5)针对“部分重要制度尚未出台。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2018年我市应建立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至巡察时该制度还停留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环节”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加快推进《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2019年11月4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秦皇岛市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同时,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围绕《工作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我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配合,以试点开展入河入海总氮控制为抓手,全面抓好制度落实。一是配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通过人工初步排查入海排水口101个,排水口性质有待生态环境部进一步确定,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二是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对16个重点总氮排放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氮排放量,确定我市总氮总量减排限值,为入海污染物点源、面源、移动源等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协助编制总氮控制标准,使海域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四是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在沙河口、排洪河口、前道西河口、归提寨河口、新河口、小黄河口新建6座水质在线监测站,2020暑期前建成后,实现秦皇岛所有入海河口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为入海污染总量控制的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6)针对“‘湾长制’试点工作存在不足,按照国家对试点市‘尽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2017年以来工作呈现前紧后松的情况,一年中工作开展主要集中在4-8月份,‘湾长制’办公室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考核评价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县区湾长和基层湾长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主动性不足,工作开展不力”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湾长制”试点任务,是2017年我局组建之初,坚持“边组建边开展工作”的情况下,举全局之力为我市争取来的“国字号”任务。试点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和市级“湾长制”综合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推动全市“湾长制”试点任务全面落实,实现了预期目标任务,原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部多次对我市“湾长制”试点成功经验进行表扬和推广。由于机构改革,2018年3月以来至巡察时,“湾长制”试点工作没有上级政策支撑和指导意见。在此情况下,我局认真落实巡察意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完成了《秦皇岛市“湾长制”会议制度》、《秦皇岛市“湾长制”试点工作督查考核细则》等六项配套制度编制,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准后印发正式执行。二是根据2020年2月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完善了“湾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已到位开展工作,推进“湾长制”试点各项任务落实,并将进一步充实力量。三是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冀水领办[2020]6号)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已完成《秦皇岛市“湾长制”阶段性工作考核方案》(初稿),在征求沿海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逐步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对沿海各县区湾长和基层湾长督导考核。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持久性和系统性”问题。

(7)针对“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局党组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解有偏差,没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而是安排了其他的学习内容”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深刻认识到“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要求,制定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不仅明确局党组会第一议题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以及党内重要法律法规,同时明确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也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以及党内重要法律法规作为第一议题。二是2020年以来召开的十一次局党组会,以及各支部召开的支部大会、支部位委员会第一议题均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内重要法律法规等内容,符合会第一议题学习要求。三是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最新理论和党内重要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了理解和把握,第一议题成为了强化理论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政治能力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8)针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理论中心组学习都是与局党组会合在一起开展,形式不够严肃,学习方法单一,效果不够明显;没有按要求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组织研讨,在2019年上半年的14次学习中,仅有1次中心组成员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而且个别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70%以上的内容摘抄于网上”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职责、学习要求等内容,切实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这一重要的理论学习平台。二是按照市委宣传部《2020年秦皇岛市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等文件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论述的本质特性》,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召开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心组成员依次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三是存在心得体会大篇幅摘抄问题的中心组成员,局党组书记陈小虎同志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其本人2月6日写出了书面检查,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后会上进行了深刻自我剖析,坚决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将审核关口前移,对中心组成员每次理论学习的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材料等,由机关党委事前严格把关,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重新撰写,确保达到内容和效果的相统一。五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采取观看专题片、邀请专家讲座、赴红色教育等学习基地现场体验等形式,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丰富新颖的形式,增强理论学习效果。

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没有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9)针对“2018以来局党组没有专题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8、2019两年未制定‘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也未对本系统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学习教育效果体现不明显。局党组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缺乏联系实际的创新性方式方法,以斗争精神检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能力还有不足”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组建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之后,没有赶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统安排。我们坚持从根本抓起,全面完善。一是局党组2月12日召开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明确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二是按照《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示(第3期)》,各党支部均制定了本支部“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执行。机关党委定期检查督导。三是在巡察结束后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及党组成员通过赴甲申史鉴馆、党组织生活馆等教育基地现场体验、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创新性方式方法,以斗争精神检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局班子查找问题14个,制定整改措施17条,完成整改14项,持续整改3项;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7篇,现场解决问题12 个。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切实达到了检视问题、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五是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海洋、渔业、港航业务工作相结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渔港整治提升、休闲渔业发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落实,有效推动了海洋、渔业、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协助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切实发挥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存在差距”问题。

(10)针对“没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印发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2020年班子成员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党组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2月12日召开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2020年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印发执行。四是下发《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示(第2期)》,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对个人2019年度述职报告均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312日全市宣传部长工作会议上,我局党组作为全市先进典型,作了意识形态工作典型发言。五是局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意向形态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在日常工作生活的点滴中,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充分发挥了责任主体作用。

 (11)针对“在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思想文化类活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先后两次邀请石家庄陆军学院教授做思想类辅导报告,没有向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履行备案手续”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我们制定了论坛、讲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报备制度,明确了思想文化类报备内容、报备程序、报备要求等,局党组组织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由机关党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市委宣传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活动。各党总支、党支部自行组织的思想文化类活动,统一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初审后,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市委宣传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活动。整改期间,受疫情况影响,我局未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思想文化类活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对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12)针对“2019年4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之后,没有引起局党组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薄弱局面的高度重视,党务工作虚化、弱化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局党组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局党组在2017年3月至9月没有研究过党建工作,单位成立一年后才组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委具体工作的人员缺乏连续性,目前机关党委的两名工作人员中还有一名是劳务派遣人员”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增强对党建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书记亲自组织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建工作责任制》等6项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全系统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2020年班子成员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年度党建6项重点任务,明确局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式管理。三是从全系统党建工作整体出发,完成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任命,完善了专职党务人员配备,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人员力量。四是召开了第十一次局党组会议,听取了2019年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并从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三方面,对全系统党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13)针对“党组会上党组成员表态不充分,民主氛围不够浓厚;党组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不够深刻,互相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做的不足,个别党组成员没有按要求开展对照检查,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方面的有关内容在几次民主生活会上都是基本雷同。党组成员落实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不扎实,存在编造谈话记录等情况”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定了局党组会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会议有分歧的慎重决议或暂不决议,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2020年以来十一次局党组会议事时,党组成员进行了充分发言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实现了科学民主决策,并按照规定要求如实记录会议召开和发言情况。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对照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的自我剖析,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触及思想灵魂,有辣味、有成效。三是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有关内容在几次民主生活会上基本雷同问题的党组成员,局党组书记陈小虎同志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其本人2月7日写出了书面检查,深刻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后会上进行了深刻自我剖析,坚决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以斗争精神检视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实现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五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每名局班子成员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谈心谈话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的具体时间,当场进行双项纪录,并把规范谈话环节联络员制度写入我局《民主生活会制度》之中,坚决杜绝编造谈话记录情况发生。

8.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

(14)针对“局党组缺乏结合实际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效举措,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工作部署多,指导监督少,注重留痕多,实际效果差。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形式化,学习形式单一,支部手册填写不认真、不真实情况普遍。引航站2个党支部2018年5月改选不彻底,直至巡察期间才选举出支部书记。基层组织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基层党支部书记缺乏党务工作经验,创新意识不足,工作热情不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等6项党建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各项工作具体化明细化。2020年1月17日,组织开展了各党支部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对照支部建设有关要求,逐一支部表扬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改进要求,通过建立比学赶超的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完善规范。二是在2019年各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机关党委副书记王京同志对各支部下步党建工作当场进行安排部署,特别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了集中提示提醒,要求各党支部对《党支部工作手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填写,全面反映党支部工作情况。三是机关党委派人列席了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秦皇岛船检港监处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支部“三会一课”等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对下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党支部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通过赴北戴河家风故事展厅参观学习,赴山海关甲申史鉴馆感受体验,与秦皇岛民建市委相关支部举办主题党建,与河北省渔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共建和谐美丽中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在西港新城开展义务劳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号召力、凝聚力。五是改选不到位的秦皇岛港引航站第一支部、秦皇岛港引航站第二支部已完成改选,分别选举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同时,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机关第一支部完成了支部委员改选。六是成立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临时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七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进行党建业务专题培训,请市委市直工委相关领导授课,进一步增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八是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党建工作,坚持长抓不懈的原则,持续巩固提升。

9.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5)针对“干部选用中的问题。部分人员任职事项存在局党组文件与备案任职时间不一致;因机构更名职务有变化的,未经党组会研究直接任命,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干部选任过程中的动议酝酿、职位预审、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备案等规定程序,确保程序合规。三是针对党组文件与备案任职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是由于我局先集中人员办公,后履行相关手续,有4名同志履行的是调动手续,来自不同单位,办理调动手续的时间不同,故产生了备案任职时间不一致的情况。鉴于步及人员为平级调整,故不再重新任命。为进一步规范,已明确任职时间全部以党组会议研究时间为准。四是局属海洋和渔业综合执法支队成建制划入我局,因机构更名,原相关支队领导需重新任命,由于是平级调整,未提请党组会议研究。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由于干部管理程序不规范。巡察后,局党组全面规范干部管理工作流程,完成了机构改革后第二批中层干部调整配备工作,涉及科级干部9人,全部按照定程序办理,干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16)针对“编制使用、人员管理中的问题。中层职数使用不足;2个下属单位存在超编问题”。

未完成。一是完成了我局机构改革后第二批中层干部调整配备工作。现有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配备12人,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配备2名。因我局机关缺编12人,待人员补充后,尽快配齐机关中层干部。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人员管理,根据市机构编制部门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数量,严禁超编进人,利用退休等自然减员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由于消化超编人员需要一定的时间,难以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完成,需要长期坚持,逐步完成。

 (17)针对“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干部出入(境)审批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件管理有关规定,局人事财务科集中统一保管全系统正式人员因私护照。三是严格执行出国(境)审批制度,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上述3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四是对于引航站某职工拒绝上交护照的问题,已向其下达限期上交护照的通知,但本人拒收。根据有关规定,护照集中管理范围为“党员干部”。鉴于该职工政治面貌为群众,无行政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为引航业务工作,难以界定是否在护照集中管理范围之内。为此,引航站已加强对其管理,严格审批其请假事宜。

(18)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材料不全等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二是对全系统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报送应归档材料,对档案中的散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共整理档案121册,同时装订整理工勤人员档案10卷。三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遗留问题解决和全覆盖有关工作要求,完成了原国土资源局划转的6名人员档案专项核查,解决了遗留问题。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5名工勤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专项核察,做到了档案核查全覆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会议过多效率不高,议事规则不明确”问题。

(19)针对“2017年4月至巡察期间,共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218次,其中党组会130余次,部分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主题不突出,混淆了召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的条件,削弱了党组的核心作用”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为确保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资金使用安全,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出凡支出1万元以上的资金全部报局党组会审议拨付。由于我局为多个涉海职能重新整合的新单位,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急需解决,很多资金急需拨付,同时很多工作更需要开拓创新,很多任务都属急难险重,很多事项都需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因此,出现了一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要研究,另一方面超过1万元的支出就报党组会审议的情况。一是局党组进行举一反三,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调整完善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科学精炼议定事项,减少会议次数,规定党组会和局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二是加强分管领导“把关制”,各科室(单位)拟上会研究的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报办公室进行审定。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彻底”问题。

(20)针对“出差、考察无审批,擅自改变行程。2017年3—12月,下属事业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在无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去外地出差、考察6次,其中在2017年4月去福州出差,中途擅自改变行程至厦门,并于第二天返回秦皇岛。2018年4月个别干部去宁波、台州考察,从台州私自绕道南京回秦皇岛”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关于规范出差、考察审批的文件规定,全面规范出差、考察审批环节。二是经驻局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4月个别干部去宁波、台州考察,从台州私自绕道南京回秦皇岛”某干部不存在从台州私自绕道南京回秦皇岛问题。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由主管局长吴新顺同志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在无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去外地出差、考察6次,其中在2017年4月去福州出差,中途擅自改变行程至厦门,并于第二天返回秦皇岛”涉及的某干部,责成其就出差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不存在中途擅自改变行程问题,并由局党组书记陈小虎同志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四是由人事财务科牵头,对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开展了差旅费管理专项自查,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认真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管理。

(21)针对“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局机关财务部门对业务科室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及支出进度等缺乏监管;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监督检查不够,2016年该局下属事业单位水产推广站拨付北戴河新区社会发展局开展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及法律法规培训费1万元,被挪用于船员培训,事后未按财政部门要求将资金收回”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修改完善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在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及支出进度监管。二是疫情结束后,组织开展财务管控与项目绩效专项培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三是关于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挪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及法律法规培训费的具体问题,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新区水产技术站)进行了沟通,要求退回专项资金。已于2020年4月23日收回,5月6日上缴国库。

(22)针对“存在奢侈浪费现象。2018年10月该局党组在办公楼顶安装‘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字牌,十个字花费16万余元”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字牌工程进行了梳理,从局党组议定、工程询价、施工单位确定、跟踪和结算评审、城管部门备案、工程款支付等各程序均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各种材料价格适中。二是局党组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内部财务控制,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问题。

(23)针对“局核定机关人员编制46名,实有人员34名,人员缺额较多造成科室人均工作量较大,在此情况下个别党员干部缺乏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存在请销假手续不完整,自己代替科室领导签批休假意见,个别干部请事假连续达到六个月等情况;局某正科级干部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个人提出借调到市收藏艺术馆(民间组织)帮助工作长达一年半时间,但2018年度考核仍在该单位进行,并评定为称职档次,群众对此意见较大”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请销假的有关规定,明确职工病事假审批程序,加强销假管理。二是局领导对自己代替科室领导签批休假意见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对于巡察组指出的具体借调问题,明确没有上级部门的要求或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的审批我局不外借人员,鉴于本人已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再变更其2018年度考核结果。

13.关于“运用‘四种形态’不经常、不及时”问题。

(24)针对“局党组在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对个别纪律观念淡薄,有自由散漫苗头的人员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足,谈心提醒不直接,以希望、建议等代替要求,警示效果不明显。局机关某干部自2006年4月至2018年10月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参与分红,在市海洋和渔业局成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违纪行为一直没有收敛。全系统先后有3名党员干部落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局党组和领导干部正确保把握利用“四种形态”、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机关纪委利用微信工作群等灵活度多样的形式,及时进行警示提示提醒。三是向各科室、事业单位转发了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冀纪字〔2018〕1号),要求传达到每一名人员,严格执行。四是巡察组指出的违规经商办企业涉事人员,已于2019年1月退休。其违规经商办企业一事,驻局纪检组于2019年进行了调查,由局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完成处理工作。五是按照举一反三的原则,我局加强工作纪律管理,机关纪委在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期间,均对工作纪律、值班纪律的监督检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5)针对“局党组2017年以来,只听取过一次机关纪委的工作汇报。局党组书记仅在2018年10月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建局以来没有对信访件亲自签批意见。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认真,缺乏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工作规则》,其中全面从严治党一章,明确规定“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每半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二是2020年3月23日第九次局党组听取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并就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印发了《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秦海渔字〔2020〕27号),对于信访工作原则及目标、督办及主办机构、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予以明确,要求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在信访工作中严格履职尽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信访案件,依法规范地协调解决各类信访案件。四是机关纪委对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经常性提醒,近期由局党组书记对全系统讲一次廉政党课,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单位讲一次廉政党课,形成全系统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敢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1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26)针对“驻局纪检组对监督推动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以会议形式传达安排部署工作多,缺少跟进检查督促落实具体问题的举措,对局党组‘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没有形成、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负监督不到位责任”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驻市海洋和渔业局纪检组本着高标准落实巡察整改的要求,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2020年度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树立巡察整改一盘棋思想,把落实监督责任整改和督促主体责任整改一并推进,先后3次召开纪检监察组办公会,制定4项整改措施,务求改正错误、健全制度,确保巡察整改阶段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验收,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6.关于“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27)针对“渔船油价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省财政2016年11月拨付我市2017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截止2019年10月,昌黎县、北戴河新区仍没有为渔民发放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昌黎县2016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涉及渔船1436艘,因行政区划调整,1082艘已划归北戴河新区管理,昌黎县剩354艘。目前,昌黎籍354艘渔船已全部发放完毕。截至2020年5月6日,北戴河新区籍1082艘已发放1068艘,经多次联系当地乡镇村和派出所协助,剩余14艘渔船船主仍然失联。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和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正积极配合与船主联系,确保5月10日前资金尽快发放到位。如最终确认无人认领,按规定程序资金将退回财政部门。二是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对2016年度养殖渔船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名单进行逐船审核,其中:符合发放条件的渔船204艘,已发放完毕;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渔船39艘,涉及资金2019年12月10日已退回财政部门。

(28)针对“宣传和执法力度不足。目前该局执行的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共26部,在治理‘三无渔船’、‘扫黑除恶’等工作中还仅靠发传单、打横幅进行宣传,缺乏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引导;在落实‘秦海渔执处罚[2017]002号、秦海渔执(海监)处罚[2019]002’等行政处罚时存在‘雷声大雨点小’和处罚决定执行不坚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4月20日至26日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通过发放传单、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等形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保护海洋资源、强化海洋守法等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海洋渔业港航领域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秦海渔执处罚[2017]002”案件执行已于2018年10月19日申请海港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下达《行政裁定书》认为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得当、程序合法,下一步由海港区法院组织强制执行。三是“秦海渔执(海监)处罚[2019]002”案件中罚金46697.73 元已于2019年11月6日执行完毕。四是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海洋渔业综合执法力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秦皇岛市建立海洋渔业船舶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与秦皇岛海警局联合印发了《海上渔业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建立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和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在当前的春季渔业执法工作中发挥了充分作用,提升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7.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29)针对“局党组没有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工作上热下冷,下属单位缺乏落实局整改方案的具体举措,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支队、船检处等党支部没有按要求召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对照查找问题缺乏举一反三,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2018年8月、12月,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虽然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没有涉及我局的具体问题,但我局按照全面对照、举一反三的原则,自查问题22条,均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巡察组指出的“上热下冷”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层支部对巡视反馈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督导不够严格。为此在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中,我局加大整改落实推进力度。一是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印发了整改方案,夯实各级整改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提高巡视巡察执行力。二是综合执法支队支部、船检港监处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派人列席指导,促进问题整改,提高支部工作质量。三是我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点对点的方式,直接与承担整改任务的科室、单位对接,定期督导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移交问题线索1个,已办结。

(八)巡察中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

巡察过程中,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两大类共4个。涉及机关日常监督方面2个,财务管理方面2个。全部整改完成。

1.“机关日常管理监督存在的问题”2项:

(1)针对“执行工作制度不严格。局机关标准化科室公示牌调整不及时,不能准确反映人员在岗与外出情况”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统一对公示牌进行了更换,机关纪委进行了监督检查,各科室人员能够按要求及时调整在岗、暂离、开会、外出、休假等指示情况。

(2)针对“办公电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巡察组检查抽查了局机关6个处室、4个下属单位14台办公电脑,发现10台办公电脑不同程度存在存储游戏、网购等非办公软件、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下载影视作品等”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机关纪委组织对存在问题的电脑立即进行了整改,卸载了无关软件。二是局领导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机关纪委对各科室、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提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四是机关纪委不定期对进行了督导检查,巡察指出问题后,各科室各单位电脑没有安装游戏、网购等非办公软件,工作人员未发现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下载影视作品等问题。

2.“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项:

(3)针对“局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记账凭证附件不全,如局机关201年8月记5号某同志报船舶租赁费9000元未附租货合同。(2)部分政策性补助资金支出记账票据不规范。2017年远洋渔船更新改造、2018年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2018至2019年秦皇岛市‘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资金等记账凭证不规范”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局人事财务科要求相关科室提交材料,已补齐记账凭证,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4)针对“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1)同一张记账凭证记录多项事项。如秦皇岛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7年11月发放职工工资性支出,交保险个税,报月票、快递服务费、油票、差旅费、临时工资、专家咨询费等多类业务混记。(2)往来科目未及时核销。秦皇岛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6年1月其他应收款一养殖公司30368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核销”问题。此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务日常管理,杜绝同一张记账凭证记录多项事项。二是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016年1月其他应收款—养殖公司30368元,该款项已由改制后的秦皇岛市海东青食品有限公司交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账款已核销,并将款项全部缴入市财政局专户。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多为显著的整改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发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海洋、渔业、港航工作创新发展。

(一)持续抓好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差距,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真正活化运用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全面夯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推动事业全面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密围绕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奋斗目标,抓住海洋和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利契机,聚焦旅游旺季保障服务、渤海综合治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海洋保护和执法、海域海岛管理、休闲渔业发展、渔港整治、港口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海洋、渔业、港航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海洋、渔业、港航事业实现跨越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6月22日至8月22日)。联系方式:0335—530156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海港区文生街1号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qhdhyjdb@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 

                                                                                                      202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