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9-13 17:03:00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科员侯作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对待群众简单粗暴问题。2024年3月,侯作鹏接受某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返回途中,粗暴驱赶占道经营商贩。侯作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昌黎县安山镇王各庄村村委会主任张海静借外出考察之便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7月,张海静借外出考察之便,到旅游景区游玩,并公款报销相关旅游费用2500元。张海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 3.青龙满族自治县娄杖子镇后擦岭村原村党支部书记、代理村委会主任崔建文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至2016年,崔建文任后擦岭村村党支部书记、代理村委会主任期间,该村村委会产生招待饭费62974元。崔建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既有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公款旅游问题,又有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案件的发生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拿出实招硬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肃纠治“四风”问题,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担起责任、狠抓落实。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持续转作风、树新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要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绝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适时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四风”,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